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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工作总结及二〇〇八年工作计划

镇公积金[2008]4号

2007年,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监管办的大力指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下,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积极构建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重点推进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切实维护广大职工权益,全面提升工作服务理念,变管理为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各项工作有了开拓性的进展。
一、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紧紧围绕管委会确定的年度目标计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管理,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资金归集突破10亿元,登上新平台。2007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0.54亿元,跨上了10亿元的平台,比上年增长16.32%,其中:市直归集6.7亿元,增长11.04 %;全市归集总额达55.38亿元,归集余额为29.15亿元,其中:市直总额为37.1亿元,余额为18.46亿元。
2007年全市新开户职工3.21万人,比去年增加9000多人,比上年增长41%,其中:市直新开户职工10267人,比上年增长22.6%。
——个人贷款快速增长,创历史新水平。2007年今年全市共向7934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亿元,增长45.41%,无论是总量还是增幅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市直发放贷款7.08亿元,增长45.62 %;年末全市个贷余额为21.73亿元,其中:市直余额为14.87亿元。
——资金效益稳步提高,再上新台阶。200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90.17%,比上年提高6.82个百分点,其中市直达95.39%;资金运用率达81.32%,比上年提高  11.23个百分点,其中市直达90.73%;个贷比率达75%,比上年提高10.78个百分点,其中市直达80.58%。
2007年提供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市直达200万元,比上年增长67.7%,连同财政安排的100万元,解决市区1362户困难家庭住房租金补贴。
——资金风险更有效控制,又创新佳绩。2007年末,全市逾期贷款额为165万元,逾期率为0.76‰,比上年下降  0.36个千分点,远低于省定1.5‰的考核标准,其中:市直逾期贷款为20万元,逾期率仅为0.13‰。
200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颁发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为重点,健全了政策新体系
住房公积金是一个政策性极强的制度,政策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2007年市中心以此为目标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1、提请政府颁布实施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2007年市中心在完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包括辖市区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缴存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在内的各方面意见,报送管委会委员审议后,提请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市政府颁布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史上十几年的重大突破,第一次形成了成熟的规范性文件,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2、研究出台实施了住房归集、提取、贷款细则和行政执法规定。
为规范业务操作,满足全市统一管理的需要,市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多次讨论,博采众长,拟定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审议后,与办法同步向社会颁布实施。细则(规定)的实施,细化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内容,拓展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新的层次,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拟定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程序规程,“一办法、两规定、三细则、若干规程”将构成我市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框架下的全面政策体系。
(二)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百日宣传”新活动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市中心从8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百日宣传”系列活动。
1、 宣传的组织有序,确保了宣传工作达到既定效果。
市中心在全市范围内专门印发了开展“百日宣传”活动的有关文件,明确了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措施方法和工作要求,确保活动按照预定的方案、计划和安排,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2、宣传的准备充分,组织了新政新规的统一培训。
为使中心工作人员及受委托银行准确把握新的政策规定,确保新的政策规定宣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2007年10月份,我们以“办法、细则”的出台为契机,开展了包括各辖市区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在内的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这是中心自成立以来举办的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培训活动,集中对办法细则涉及的制度理论、政策规定、业务操作及实践矛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经过培训,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人员对政策规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对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宣传工作更具有全面性 、针对性和深入性。
3、宣传的形式多样,丰富了宣传工作的载体手段。
一是广场咨询宣传。2007年9月1日,市区及其6个辖市区分别联手有关部门和受委托银行开展了广场政策咨询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政策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当天共接待政策咨询约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报刊讲坛宣传。2007年9月1日当天的《镇江日报》、《丹阳日报》、《句容简讯》上刊登了新《办法》全文;扬中分中心、京口管理部分别利用当地报刊开辟专栏宣传新政策;市中心在《京江晚报》上开办了“和谐发展的住房公积金”专栏,举办了“知识讲坛”连载和知识竞赛,促进市民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知识。三是电视电台宣传。市中心在镇江广播电台开辟了“住房公积金知识五十讲”专栏,坐客《社会广角》节目,回答百姓关心的公积金政策方面的热点问题;镇江电视台对各项活动进行了适时新闻报道,住房公积金专题片“金山聚焦”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句容分中心、京口管理部分别利用各地电视电台开设专栏进行宣传。四是信息媒介宣传。市区向40万移动集团用户发送了公积金政策宣传短信,扬中分中心向辖市范围内小灵通、手机用户各发送了公积金政策宣传短信10万人次;京口管理部在区政府电子日报上及时发布宣传材料。五是户外标语宣传。2007年8月底至9月中旬,在全市各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主要生活小区及主次干道悬挂了公积金宣传标语横幅约500条。六是深入基层宣传。为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和新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分别采用流动宣传展牌,召开乡镇、街道基层部门负责人业务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将政策宣传送到单位,面向职工,上门宣传,主动服务。活动期间,全市共邮寄、送达宣传材料3000多份。
4、宣传的层次提升,得到了政府领导的重视关心。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市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及“百日宣传”活动的汇报,对宣传工作提出了重点要求和工作意见。扬中等地市政府领导专门到广场咨询现场予以关心指导。2007年11月23日,市政府召开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史上首次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把办法的落实和政策宣传推向高潮。
(三)以维护职工权益为主题,实施了住房公积金“三催”竞赛新举措
1、推进催建扩面,扩大受惠人群
催建扩面工作是今年我市一项重点工作,2007年我们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催建扩面工作的通知》、《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催建扩面竞赛活动”的通知》,从建立组织、健全机制入手,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多方收集信息来源,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开展有效行政执法,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经过努力,全市全年新增开户单位352
个,新增开户职工3.21万人,增长41 %,当年净增加职工2.18万人,有效遏制了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人数下滑的不良状况,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制度的受惠人群。市直新增开户单位116个,职工10267人,百人以上大单位有维科精华纺织品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镇江分公司、凯迩必机械(镇江)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润州管理部按照“摸清家底、建立队伍、服务为主、文明执法”的思路稳步推进,新开户941人;丹阳分中心新开户4204人,特别是与银行联手拓展了鱼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开户千余名职工;句容分中心新开户9753人,丹徒管理部新开户3302人,两个地区有一个相同的突破,就是协调同级财政,落实部门预算,解决了多年来乡镇中小学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难题;扬中分中心和京口管理部主动与社保、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获取扩面信息,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新开户人数分别为2878人和797人,为全面开展全市非公企业扩面工作积累了经验。
2、完善催缴机制,维护职工权益
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开展日常催缴工作。一是立足长效管理,建立滚动催缴机制。市直通过对欠缴6个月以上的单位推行信息记载、跟踪进度、重点管理的工作机制后,已有40余户长期欠缴单位恢复缴交,增加月汇缴额30余万元;丹阳分中心与财政部门在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联合检查的基础上,对少缴的责令补缴。润州管理部对13 家重点欠缴单位逐个清理催缴,补缴额占全年归集总额的31%。二是对正常汇缴单位,建立日常应急催缴机制。在每月20日后梳理单位汇缴情况,对当月未能汇缴到位的单位,安排专人电话联系,了解原因,督促汇缴,确保每月应缴尽缴。三是安排专人负责,采用电话、上门、发函、司法程序等不同方式进行催缴清欠工作。市直全年共催缴欠缴单位150多个,共寄送《催缴通知书》、政策文件等材料60余份,有70余个单位进行了补缴,补缴金额达4560余万元。
3、加强催调力度,强化资金归集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是扩大公积金缴存规模的有效途径之一。我们认真做好基数调整工作进度分析,有针对性与相关单位联系,并梳理出月缴额比较大、未进行基数调整的单位作为重点,分解落实到人,了解情况,督促单位及时办理基数调整工作。经过努力,仅市直全年共有700多家单位进行了基数调整,增加应缴额700多万元。
(四)以服务职工便民利民为宗旨,推出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系列惠民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是根本。2007年我们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树立“一切围绕职工,一切方便职工,一切维护职工”的服务理念,以民为本,惠民为先,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重点向困难群众、普通大众倾斜。
1、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十项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为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让广大职工用足、用好自己的公积金,我们突出以人为本要求,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贷款工作的重点,思想上谋求突破,理念上重视转型,措施上实现创新,在降低贷款门槛、提高筹资能力、减少贷款费用、加快办理速度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尽量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受到了职工的大力欢迎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一是提高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二是提高了二手房可贷款比例和抵押物的抵押比例;三是实现了借款人的异地购房贷款;四是延长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限;五是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买房的,可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六是将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改为满6个月;七是取消了公积金贷款的强制保险;八是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借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和父母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九是设立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登记专门窗口,建立公积金贷款绿色通道;十是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流程单,对每笔贷款跟踪服务。目前,职工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本地(异地)购房以及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购房的,均可以申请最高3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取消了抵押物财产保险,按15万元15年的贷款计算,保险费用一项减少支出1012.5元,成为全省贷款费用最低的城市之一;抵押物评估和抵押登记分别在两天内就可以完成,所有贷款手续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比原来缩短了3个工作日。
2、适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为构建和谐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突出对弱势群众、困难家庭的照顾,9月1日实施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规定职工如符合下列条件,只要提供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即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这些政策规定施行已为很多困难群体解了燃眉之急,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全市全年共有30 名符合重病提取的职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40多万元用于挽救生命,有682名符合规定年龄的失业职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216万余元解决生计问题,有4名伤残职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7万余元用于生活保障。
(五)以完善制度和考核评价为抓手,奠定了住房公积金安全保障新机制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是政府信用,资金安全尤为重要。2007年市中心确立了以考核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以业绩为评价的新控制理念,组织开展建章立制,推进公积金业务健康稳步发展,切实保证资金安全。
1、强化对受委托银行的考核评价。出台了《对受委托银行业务考核办法(试行)》,每季度对各委托银行组织、归集、贷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银行进行分析和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相结合,即银行的资金存储量与业务量、完成量、优质服务三挂钩,进一步提高了各银行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经过一年的试行,对规范银行公积金业务操作,推动业绩指标的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考核评价。建立了以指标考核为重点的综合分析制度,定期对辖市区工作进行指导交流,提高了辖市区人员工作责任心。
3、强化对个人信用的数据掌握。充分利用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信用查询,出台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办法》、《征信系统查询管理暂行规定》,经过半年运行,利用征信系统查询发现借款人信用不良而拒贷的近20人,有效规避了贷款风险,成为确保资金安全的一个有效手段。
4、强化“贷前调整,贷中审查,贷后核查、逾期即催”的工作方法。加大逾期贷款的跟踪力度,采取了电话催收、信函催收、登门催讨、诉讼法律、保险理赔等多种手段,资产质量继续保持优良。
5、强化内部制度完善。全面清理了市中心的内部制度体系,做到政策、制度、程序有机统一,制定完善了中心《会议制度》等14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营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
6、强化服务承诺制度完善。根据市中心服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服务承诺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文明办公制和无费用制,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政务公开、廉政文化示范点、先进党支部创建工作,为构建“阳光中心、和谐中心、满意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以机构调整到位为载体,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全市统一管理新体制
按照上级监管部门和市政府有关加快公积金机构调整的工作要求,2007年我们进一步积极协调,谋求共识,主动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在市政府领导的大力关心和相关部门支持下,随着丹阳、句容机构调整工作到位,长达五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全市六个辖市区按照市政府2005年4号文件要求,机构调整到位,成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史上的重大体制变革。随着机构调整的到位,我们迅速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意见》的要求,我们积极推进全市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工作,改变了过去全市范围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一、给职工带来不便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全市公积金政策规定、业务规范、操作程序、信息数据的统一,全面建立了全市统一管理的新体系。
二、2008年工作计划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决战之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监管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
总的工作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加速提升”的发展基调,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积极强化资金归集,努力扩大制度覆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立足风险防范,切实保证资金安全;推进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坚持服务创优,充分发挥制度作用,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和谐发展,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作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目标是努力做到“一个确保,两个高于,四个提升”:
1、一个确保。认真落实《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到位,科学有序,资金安全。
2、两个高于。住房公积金主要经济指标高于省目标考核标准水平;制度覆盖率高于上年水平五至十个百分点。
3、四个提升。一是催建扩面有新提升。强化资金归集,通过健全“三催”维权执法体系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人群;二是资金使用有新提升。规范资金使用,通过强化过程控制机制和稳健程序运作,努力形成资金安全的良好格局;三是服务形象有新提升。坚持服务创优,通过优化服务和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力度,树立优质高效廉洁文明的中心形象;四是内部管理有新提升。推进管理创新,通过完善多环节责任体系和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打造科学规范的管理平台。

二○○八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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