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财政局党组决定,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创建法治镇江示范点的通知》要求,认真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法治建设的主要特点,于七月二十八日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创建示范点的申报材料,从而标志着中心创建法治镇江建设示范点活动开始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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