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镇江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镇政发[2007]72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积极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更好更快”的发展要求和全面冲刺小康的目标,切实树立“一切围绕职工,一切方便职工,一切维护职工”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体系化管理,制度化监督,民主化议事,科学化决策,优质化服务”的公积金工作机制,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快更好发展。
二、基本目标
以市政府颁布实施《办法》为契机,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规章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体系化、制度化、科学化,实现全市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二是工作任务措施到位。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催调”三催维权执法的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不断扩大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提高职工的维权意识,全力打造“和谐中心”、“阳光中心”、“满意中心”,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工作责任分解到位。各分中心、管理部和市中心各处室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细化目标,强化责任,分解任务,以贯彻落实《办法》为中心任务,通力协作,全力做好各项教育、培训、宣传和配套政策制定、落实工作。
三、措施方法
(一)以《办法》为依据,制定惠民利民的配套政策
1、制定出台业务细则
为了确保《办法》于9月1日顺利实施,制定出台与《办法》相配套的“三细则一规定”,即《缴存实施细则》、《提取实施细则》、《贷款实施细则》和《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具体程序如下:
(1)7月31日前在各分中心、管理部及市中心各处室层面完成对“三细则一规定”讨论稿的集中研讨。
(2)8月5日前修改完善讨论稿,形成送审稿。
(3)8月12日前将送审稿经主任室、管委会各委员审议后完成核稿。
(4)8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下发给全市各单位,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及相关单位或部门。
2、制定业务操作规范
在“三细则一规定”正式出台后,着手从10月至本年末间制定完成相应业务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中心及其受委托银行的日常管理与业务操作,规避操作风险。
(二)以“新政”为内容,组织提升技能的学习培训
市中心以《办法》及其“三细则一规定”为内容,分别组织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工作人员,受委托银行相关人员以及部分缴存大户、催建扩面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学习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8月下旬,市中心组织完成对各分中心、管理部及其受委托银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9月上旬组织市中心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了解掌握新的政策,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9月1日《办法》实施后,市中心适时组织市区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大户和催建扩面对象进行学习培训,开展政策宣传。
3、8月下旬后,各分中心、管理部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
(三)以“三催”为主题,开展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市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在《办法》颁布后及实施前后,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这一中心,突出“催建、催缴、催调,维护职工权益”的主题,采取多渠道、全方位、分步骤地方式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活动,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宣传内容
(1)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意义、作用。
(2)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政府《办法》政策体系。
(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企业和职工的益处。
(4)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购房资金渠道、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
(5)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6)维权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2、宣传形式
(1)媒体宣传
①报刊宣传:在《镇江日报》上用整版全文刊登《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在《镇江日报》上刊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办法解读”;办法实施当天在《镇江日报》上刊登“庆贺专版”;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或各地报纸上开辟“住房公积金讲坛”专栏。
②电视宣传:在镇江电视台拍摄并播放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闻报道片和专题宣传片,其中对政府相关领导、中心负责人、受委托银行相关人员及其职工代表进行采访,对中心办公现场及业务办理现场进行拍摄。
③网络宣传:在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网站、触摸屏上开设《办法》颁布实施的宣传专版;与移动、联通和电信公司合作,通过手机、小灵通群发宣传短信或开展有奖短信活动。
(2)户外宣传
1、争取各地业务承办银行协助,尽量利用银行主要网点悬挂宣传标语,增设宣传标牌。
2、在各地主要地区挂拉宣传横幅发布宣传标语。
(3)广场宣传
《办法》实施当天,各地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广场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分发宣传单,邀请当地电视台进行适时采访拍摄与报道。
(4)知识竞赛
开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镇江市邮政局函件局承办,XXXXX冠名的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活动。
(5)简报宣传
利用《镇江住房公积金简报》形式开展宣传,并对以其他形式开展的宣传活动进行适时报送。
(四)以“四统一”为目标,做好辖市区的贯彻落实
各分中心、管理部以实现全市“四统一”管理为目标,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按照统一要求部署与相关精神迅速行动,积极扎实地做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完成有关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调整,确保各分中心、管理部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具体工作的安排与要求如下:
1、8月中旬,提请市政府召开辖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
2、8月15日前,各分中心、管理部制定完成本地贯彻落实《办法》的工作计划,并报市中心。
3、各分中心、管理部借助《办法》的颁布实施,争取政府与社会的支持,负责人带队进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与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地交流沟通,宣讲制度政策,做到市和辖市区的工作联动。
4、 各分中心、管理部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当作今年下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市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落实《办法》的贯彻落实,各分中心、管理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工作的开展,确保市与各地的工作联动。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市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运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法,积极贯彻落实好《办法》,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取得成效。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市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要以“三催”工作为主题,按照本《实施意见》中宣传内容及形式的要求,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要主动协调各媒体,集中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造成社会的轰动效应和热点效应,形成良好的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市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要结合各地开展的各类活动及所做的相关工作,注意搜集保留活动照片等资料,认真做好宣传活动总结,并及时将活动照片和信息报送市中心综合处。
附件:1.住房公积金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标语
二○○七年八月八日
抄送:市政府,省公积金监管办,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公积金管委会各委员。
附件1
住房公积金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标语
1、住房公积金,圆你住房梦
2、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
3、住房公积金制度,利国、利家、利民
4、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居民居住水平
5、积极贯彻《镇江市住公积金管理办法》,
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住房公积金,惠及百姓,共建和谐
7、发挥公积金作用,实现居住小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