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简介 § 处室职能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公积金知识 § 表格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积金知识

职工调动工作其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1)职工调动工作并办理账户转移时,应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卡、本人身份证、新单位的公积金代码和原单位开具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原单位缴存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2)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封存账户托管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卡、本人身份证、新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到建设银行城东支行办理转移手续。


Copyrights (C) 2003 镇 江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4号 邮政编码:212001
联系电话:84411854(归集管理处),84441108(贷款管理处),84441015(信息技术处),85085121,85085122(市公积金服务中心)
苏ICP备05002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