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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的对象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贷款条件
1、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4、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5、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6、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少于所需费用总额的50%;
8、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仅限于本人家庭自住。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
9、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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