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自贷款划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由借款人以现金方式或委托银行在约定的账户上扣划;公积金中心已于4月1日起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借款人与配偶共同借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借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和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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