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意见》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有关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监督力度为重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和互助保障功能,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水平,到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由2007年度的70%提高到90%以上,年度归集率稳定在90%以上,努力使更多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优惠。 意见规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有关单位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地区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工负责。 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市及各辖市、区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并向市政府专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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