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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通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渠道

    日前,为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管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制定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管理暂行规定》,开通了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渠道,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的新机制,据了解,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中,尚属首创。
    该《规定》明确了信访投诉的受理主体、管理范围、工作原则和办理流程。我市行政区域内,职工、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均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做好受理登记、调查取证以及回复工作。
    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渠道,是依据有效保障职工正当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畅通服务机制的突破,是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依法治市的保障,更是为了解民情,畅通民意,构造住房公积金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信访投诉机制的建立,为管理部门和职工、单位之间架构了平台,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思想解放,创新进取的探索精神,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一办法、二规定、三细则”政策体系的健全,为积极打造“阳光中心、满意中心、和谐中心”作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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