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公积金逐月还贷批扣顺利实施
我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惠民便民新政自4月实施以来,许多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工行、农行、建行、交行、中行、江苏银行6家银行提出办理登记申请,经审核,有335名借款人签订了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协议。根据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的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已于5月16日成功进行了首次逐月还贷集中批扣,本次批扣,为270名借款人实现了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愿望,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切实减轻了这部分职工的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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