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规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考核的意见》要求,对各缴存单位2009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年1月1日之前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所有单位。
二、考核内容
1、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情况;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3、单位内部覆盖率执行情况;
4、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5、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三、考核要求及报送材料
1、缴存单位应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由各缴存单位推荐,公积金中心确认,原则上应该是具体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人员。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表》:此表格由单位登陆公积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jgjj.cn)自行下载,具体下载方式:进入下载中心,点击《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表》,输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下载打印该表格,按要求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在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的联系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身份证。
四、考核时间
2010年6月1 日——6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2:00-4:30
五、考核地点
镇江市正东路34号4楼市公积金中心413室归集管理处。
六、考核结果
通过考核确定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单位,并在考核“合格”的缴存单位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办公室批准,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缴存单位和优秀联系人,对住房公积金优秀缴存单位和优秀联系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
七、联系电话:84411854。
八、本次考核的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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