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单位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属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一)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二)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二、受理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述材料;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动》、证明工资关系的资料或解除劳动关系等有关材料。 三、 注意事项 (一)信访人不能提供确切材料或举报情况经确认不实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部门:镇江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综合处 (三)投诉电话:8442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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