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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投诉程序

一、受理范围
单位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属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一)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二)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二、受理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述材料;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动》、证明工资关系的资料或解除劳动关系等有关材料。
三、 注意事项
(一)信访人不能提供确切材料或举报情况经确认不实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部门:镇江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综合处
(三)投诉电话:8442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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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4411854(归集管理处),84441108(贷款管理处),84441015(信息技术处),85085121,85085122(市公积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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